「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主張將長照財源由現行特定稅收(菸酒稅、菸捐、房地合一稅、遺產稅)改為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背景是我國長照經費占GDP僅約0.26%,遠低於OECD平均及日、韓,且現行財源難以收支平衡。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長照財源可望制度化、較穩定,回應高齡化下不斷增加的長期照顧需求,並與國際社會保險作法接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全體被保險人與雇主、需長照服務的長者及家庭、長照服務提供者與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新訂專法草案,建立長期照顧社會保險之保險人、被保險人、保費、給付等制度框架(具體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建立穩定獨立財源、因應高齡化需求、與國際接軌;疑慮:新增保費對民眾與雇主的負擔、費率與給付如何訂定、與現行稅收制如何整合仍有爭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本案是財源「稅收制改保險制」的路線選擇,建議關注保費與給付的具體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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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10-25,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25,2024-10-2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我國長照經費嚴重不足,只占GDP約0.26%,遠遠落後於世界潮流外。OECD成員國平均長照經費支出占GDP的1.7%,鄰近國家日本2%,且早在老年人口達14%之前,日本已經通過介護保險法,於1989年開辦「長照保險」。南韓近年急起直追,目前已達1.1%,是臺灣的四倍以上。臺灣的長照經費卻始終沒有制度化,收入來源主要來自菸酒稅、菸捐、房地合一稅及遺產稅,以未來成長幅度有限的特定稅源作為收入,但支出又逐年增加,長照基金難以獨立自主收支平衡,未來恐需仰賴公務預算撥補;允宜積極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因應國民之長期照顧需求。爰擬具「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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