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修正統計法第十條,將人口普查頻率由現行每十年一次改為每五年一次。提案理由是少子化、高齡化、非典型家戶增加等使十年一次的普查資料已難反映實際人口及家戶情況。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人口及家戶資料更新更頻繁,可望提升政策制定與評估的時效性與精準度,改善依賴戶籍資料造成的失真。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主計與統計主管機關、受訪民眾及仰賴人口資料的各政策領域。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條,將戶口及住宅普查(人口普查)的辦理週期由每十年一次改為每五年一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資料更即時、政策更精準、反映社會快速變遷;疑慮:每五年普查的經費與人力成本是否合理、是否可改以其他抽樣或行政資料替代仍有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普查頻率調整牽動長期經費,建議留意成本與替代資料來源的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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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4-10-25,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25,2024-10-2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台灣人口結構正面臨少子化、高齡化等嚴峻挑戰,並隨著非典型家戶比例增加、城鄉發展不均、高房價影響青年生育意願等多重社會問題的出現,現行人口普查資料已無法有效反映當前的實際人口及家戶情況,影響政策制定與執行的準確性與時效性。為改善現行依賴戶籍資料作為政策制定基礎所導致的數據失真,並掌握實際人口變動情形,將人口普查頻率由現行每十年一次,修正為每五年進行一次全面性普查,以確保人口及家戶數據的時效性,提升政策評估的精準度。俾利使台灣人口及家戶資料能夠反映實際狀況,符合政策與社會發展需求,爰擬具「統計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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