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參酌韓國青年基本法、芬蘭青年法、世界人權宣言與兩公約等,旨在保障並提升青年發展權利、決策參與與就業促進,改善青年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各領域生活品質與福利。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要求各級政府設專責單位、專用預算與研究機構,並提出青年公共參與、就業創業、教育、居住、健康、文化、國際知能等政策,對青年族群權益保障與發展有所助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青年族群、青年相關團體及各級政府青年事務單位與研究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新訂草案,案由載明參酌韓國、芬蘭立法例及世界人權宣言與兩公約,要求各級政府設專責單位、專用預算、研究機構並就青年公共參與、就業創業、教育、居住、健康、經濟、文化、國際知能等提出政策,原始資料未附逐條條號,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參酌國際立法例制定青年基本法,明定政府專責單位與專用預算可確保青年政策落實;疑慮:專責單位與專用預算的設置成本與必要性,以及與其他版本的整合,是審議的關注點。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版強調專責單位與專用預算,可與其他青年基本法版本比較資源投入規範的強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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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10-25,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25,2024-10-2
委員會審查2025-03-13
委員會審查2025-08-14
委員會發文2025-08-27
案由
本院委員郭昱晴、許智傑、邱志偉、賴惠員等18人,為保障並提升青年之發展權利、決策參與、就業促進,並提升青年於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領域之生活品質與福利改善,爰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參酌韓國《青年基本法》、芬蘭《青年法》、《世界人權宣言》與聯合國《兩公約》等之條文,制定本法以彰其精神。
二、就青年公共參與、就業創業、教育發展、居住生活、身心健康、經濟穩定、文化活動、國際知能等方面,使各級政府設立專責單位、專用預算、研究機構,並有責提出相應政策、計畫,且予以保障。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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