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1290000

「人權紀念場址保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0-30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制定「人權紀念場址保存條例」,為記憶威權統治時期的人權紀念空間建立專法,規範場址的審議、保存活化,以及公有與私有空間的不同處理方式。立委指出現行法規僅有行政機關為辦理機構,缺乏完整立法。
能幫助到什麼
為人權紀念場址提供明確法源與審議、保存機制,落實轉型正義,並區分公私有空間的處理以兼顧權利人。
主要影響對象
人權紀念場址相關土地/建物權利人、主管機關、關注轉型正義的社會大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新制定專法草案,原文未列逐條說明,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轉型正義、保存歷史記憶與教育意義;疑慮:私有空間納入保存對產權人權益的衝擊、認定程序與經費。原文未附詳細條文說明。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案與多件「不義遺址保存條例」性質相近,可一併比較專法名稱、適用範圍與審議機制的不同。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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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10-18,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18,2024-10-2
委員會審查2024-10-30

案由

本院委員黃捷、張雅琳等18人,有鑑於人權紀念場址為記憶國家威權統治時期之重要空間,具重要歷史價值與轉型正義意義;然現行法規僅規範行政機關為辦理機構,未對人權紀念場址之審議、保存活化、公私有空間之規範差異等事項進行立法。為使相關法制完善,以落實國家轉型正義工程,爰擬具「人權紀念場址保存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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