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吳沛憶等24位委員提出的「青年基本法草案」,屬於宣示性的基本法。目的是讓青年在政策制定與公共事務上有充分參與管道,並要求政府推動「青年主流化」、投入相應資源,把青年發展確立為國家施政方向之一。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青年族群在學習、就業、居住、公共參與等議題上可望取得制度化的發聲與資源管道,並讓政府跨部會在青年事務上有統一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15至35歲左右的青年族群,以及負責青年事務的中央與地方政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為新制定的整部基本法草案,非修正既有法律;原文未提供逐條說明,詳見原文說明與後續委員會審查版本。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制定基本法可填補我國長期缺乏整體青年政策的空白,呼應國際青年主流化趨勢,讓資源投入有法源;疑慮:外界對基本法是否流於宣示、能否落實,以及與既有青年發展法規如何整合,仍有討論空間。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本會期有多個版本的「青年基本法草案」並行審議,建議比對各版本對年齡定義、權利範圍與主管機關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4人,為保障青年能於政策與公共事務上充分參與,促進青年發展並使政府朝向「青年主流化」推動並投入相應資源,爰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