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陳亭妃等16位委員修正「民法」第1085條(父母懲戒權相關)。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及其施行法精神、彰顯兒童最佳利益並防制暴力或不當管教,草案調整親權人對子女的管教規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望在法律上更明確防止對兒童的體罰或不當管教,強化兒童保護與兒童最佳利益原則。
主要影響對象
未成年子女、父母及其他親權人,以及社政、司法等相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1085條,調整父母對子女管教(懲戒)權的規定以符兒童權利公約精神;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與兒童權利公約接軌、防止體罰與不當管教;疑慮:父母教養自主空間、條文用語在實務認定上的明確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懲戒權條文用字牽動家庭教養,建議比對修正前後文字,看「禁止什麼、保留什麼」。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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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10-04,2024-10-0
交付審查2024-10-04,2024-10-0
案由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為加強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內涵之普世價值,踐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之精神,並彰顯兒童最佳利益於教養權之內涵中享有之優先性和重要性,防制暴力或其他不當之管教行為,爰擬具「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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