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55160000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6-18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提出修憲增修條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張比照多數民主國家的三權分立架構,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將其職權分別併入行政院與立法院。提案理由認為五權分立形成與他國不同的疊床架屋現象,欲使權責更相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使我國憲政架構更接近常見的三權分立模式,將考銓人事歸行政權、調查彈劾審計歸立法權,提案方認為有助權責相符與政府效率。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考試院、監察院及其所屬機關與人員、行政與立法兩院,以及全體公民(修憲須複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改增修條文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等與考試院、監察院相關規定,將兩院職權整併入行政院與立法院。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使憲政體制接軌主流民主國家、權責更清楚、減少機關重疊;疑慮:五權制具我國憲政傳統與特定制衡功能、廢院後監察與考試獨立性如何維持、修憲門檻高且影響深遠。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憲案門檻極高、流程漫長,可把它當成憲政方向的討論起點,而非短期內必然定案的法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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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修憲委員會)2024-06-14,2024-06-1
交付審查2024-06-14,2024-06-1

案由

本院委員陳亭妃、蔡易餘、陳冠廷、李坤城等30人,鑑於歐美、日韓等世界民主國家的「憲政主義」均採學者孟德斯鳩與約翰洛克「三權分立」、「權力分立」之理論政體,制訂一部有效的三權分立制度設計形成對政府權力的制衡機制,從而有效地防止權力專橫。其有關考試權或者是人員任用制度是在行政權之下,有關監督權限實屬立法權之下。然,唯獨中華民國採取「三民主義、五權憲法」的理論政體,單獨將考試權與監察權抽離的設計,恐有擾亂行政權在人事任用上及剝奪立法權在監察上之權力,致使我國憲政體制異於其他民主國家、形成重疊及怪異之現象。另異於世界民主國家政體的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寮人民民主共和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古巴共和國,其採用「共產主義」的理論政體。基此,爰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改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之考試院、監察院相關條文,並將兩院職權整併入行政院與立法院;明定行政院設獨立機關,掌理國家考試及公務人員銓敘、撫卹、選用等法制事項;再由立法院司職調查、彈劾、糾舉、糾正,以及審計之權,俾利健全我國憲政、符合人民殷切期盼權責更相符、更有效率的政府體制,進而為臺灣打造一個更加完善運作的民主憲政體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6)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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