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援引原住民族基本法與將複權議題,以追求原住民族土地權之回復為目的,主張制定「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依原住民族土地(含傳統領域與原住民保留地)的定義,辦理土地及海域之回復、取得、處分、計畫、管理與利用。
能幫助到什麼
支持者認為可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所訂的土地權保障,協助原住民族回復與取得傳統領域及保留地之權利。
主要影響對象
原住民族與部落、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周邊土地使用人,以及原民與土地、海域相關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制定「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新法,規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之回復、取得、處分、計畫、管理及利用。原文未附條文內容,具體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回應政府道歉與原住民族基本法承諸、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並追求共存共榮;疑慮:傳統領域劃設與現有土地使用、公有土地及第三人權益可能產生的互動,需釐清配套與執行細節。
政治雷達小叮嚀
原住民族土地立法涉及複雜權益衔接,建議追蹤草案條文中傳統領域與現有土地權利的處理方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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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6-07,2024-06-1
交付審查2024-06-07,2024-06-1
案由
本院委員黃仁、盧縣一、林思銘、蘇清泉、林倩綺等43人,鑒於蔡總統第一任原住民族政見說明「尊重原住民族與其土地的獨特關係,立法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又於一零五年八月一日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業明示儘速將「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等原住民族權利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第五款規定:「原住民族土地:係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及既有原住民保留地。」。因此,為謀求原住民族追求回復並取得原住民族土地權利之冀望,爰擬具「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藉此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之回復、取得、處分、計畫、管理及利用,以達共存共榮雙贏局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38)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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