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李彥秀等25位立委提案修《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第九條。提案理由指村里長業務日趨繁雜多元,現行事務補助費恐難反映其實際付出,主張調整相關補助。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使村里長的事務補助費較貼近其實際工作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全國村里長及負擔相關經費的地方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七條與第九條,調整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相關支給規定;具體金額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村里長業務繁雜、現行補助與付出失衡,應予調整;疑慮:調整幅度與地方財政負擔、整體公職待遇衡平如何拿捏。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涉及公帑支應的基層補助,建議留意調整幅度與財源說明。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