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由賴士葆、王鴻薇等28位委員提出的「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希望建立全面性的AI法律架構。草案關注資料隱私保護、演算法透明度與決策公平性,並規範政府在AI發展中的角色,盼在促進AI創新的同時保障公民基本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AI的資料管理、演算法公平性評估與政府推動責任提供原則性依據,並強調國際合作。
主要影響對象
AI業者、處理個人資料的企業機構、受AI決策影響的民眾與政府部門。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新制定之基本法草案,明定AI定義範疇、資料隱私、演算法公平與政府責任等原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兼顧創新與隱私、演算法透明,明定政府責任並重視國際治理;疑慮:基本法層級能否承載具體管制、與個資法等現行法規如何分工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這是同期多個AI基本法版本之一,可與楊瓊瓔版、吳宗憲版及民眾黨管理條例版一併對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2024-04-26,2024-04-3
交付審查2024-04-26,2024-04-3
委員會審查2025-05-12
改交其他委員會審查2025-05-13
黨團協商2025-08-21
黨團協商2025-12-04
三讀2025-12-23
案由
本院委員賴士葆、王鴻薇、王育敏、鄭正鈐、黃仁、林沛祥等28人,鑒於在數位科技迅速發展的時代,人工智慧(AI)技術已成為驅動科技創新與經濟成長的關鍵力量。隨著人工智慧技術在各行各業的廣泛應用,雖可為產業帶來新一波升級轉型的契機,但也將伴隨著一系列社會、倫理與法律問題,如資料隱私保護、演算法透明度、決策公平性等。因此,為建立一套全面性的法律架構,以確保人工智慧技術的健康發展,同時保障公民的基本權益與個人隱私,爰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以完善機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本法案明確定義人工智慧的範疇與適用領域,涵蓋從基礎研究到商業應用、從數據收集到模型訓練的全過程。透過設立清晰的定義與範圍,為後續具體規範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二、重點關注人工智慧發展中的資料隱私保護問題,提出了嚴謹的資料管理與使用標準,要求企業與機構在收集、儲存、處理與分享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守透明度、最小化與目的特定性原則,並確保數據主體的知情權與控制權。
三、對於防範演算法歧視提出明確規範要求,強調在人工智慧系統的設計、開發與應用過程中,必須進行公平性、透明度與可解釋性的評估,保障決策過程的公正性與合理性。
四、規定政府在推動人工智慧發展中的角色與責任,包括制定國家人工智慧發展策略、支持人工智慧技術研發與人才培養、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等,旨在創造一個有利於人工智慧健康發展的政策環境。
五、強調國際合作的重要性,提倡我國全球人工智慧治理中扮演積極角色,與國際社會共同探討與解決人工智慧發展中的挑戰與問題。
六、本法提出之目的在為我國乃至全球人工智慧的健康發展奠定法律基礎,確保技術進步服務於人類福祉,而非成為挑戰與風險的源頭。期望透過立法,建立一個更加公正、透明與包容的人工智慧未來。
提案人
連署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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