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36580000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三讀)
最新進度
2024-05-13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附表,主要針對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的數額進行調整。提案說明指出,現行直轄市議員每月為民服務費2萬元、縣市議員9千元、鄉鎮市民代表3千元,自2000年立法以來附表金額24年未修正,已不敷服務處租金、交通、郵電等支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地方民意代表執行選民服務、媒體經營、政策分析等多元工作時,可有較充足的公費支應。提案方亦主張可減少民代因經費不足而挪用助理費、進而衍生司法爭議的情形。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直轄市與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以及編列相關預算的各地方議會與其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條附表,調高地方民意代表每月「為民服務費」之數額(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等級距);具體金額詳見原文附表。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金額24年未調整、實際支出早已超過上限、可降低挪用助理費風險;疑慮:增加地方財政負擔、調整幅度與必要性如何衡量、應加強經費使用透明與稽核。
政治雷達小叮嚀
為民服務費是公帑,留意調整後是否同步公開用途與稽核機制,較能兼顧服務量能與課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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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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