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最低工資法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明定最低工資的審議應以透明化、公式化為原則。並把原本區分「應參採」與「得參採」的指標統一改為「應參採」,且除消費者物價指數外,納入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關注的十七項重要民生物資指數。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最低工資審議過程可望更可預測、可檢驗,有助勞資雙方對調整結果有明確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領取最低工資的勞工、雇主,以及最低工資審議會的運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九條、第十一條,納入審議透明化及公式化原則,將指標統一列為「應參採」,並增列十七項重要民生物資指數為參採項目。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公式化、透明化讓審議更公正可預期,減少政治角力;疑慮:固定公式恐降低審議彈性,指標選取與權重設定方式受關注。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公式化的具體計算方式是後續關鍵,可留意配套子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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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4-26,2024-04-3
交付審查2024-04-26,2024-04-3
案由
本院委員徐欣瑩、游顥等16人,為修正最低工資審議機制,明定審議應公式化、透明化,爰擬具「最低工資法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為修正最低工資法之機制,明定最低工資之審議公式化、透明化為原則進行審議。
為追求最低工資審議機制,能夠公正、專業,發揮保障勞工之機能,本次修正納入最低工資審議應本透明化及公式化原則之文字,並修正不再區分「應參採」或「得參採」之指標,而均列為「應參採」,另除消費者物價指數外,亦修正列入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所關注之十七項重要民生物資指數。爰擬具「最低工資法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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