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文化產業振興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為制定「出版文化產業振興法」的新法草案。提案指出版文化產業是國家文化與內容產業根基,近二十年因數位平台崛起、閱讀人口減少及全球化競爭,本土出版市場面臨壓力;故主張立法保護本土文化、語言與言論多元性,並建構本國文化內容產業的發展基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主張可為本土出版與文化內容產業提供制度性扶助,有助維護文化與言論的多元性。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出版業者、作者與文化內容產業,以及讀者與整體出版市場。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本案為新法草案,提案僅載立法理由與振興方向,未附具體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護本土文化、語言與言論多元、強化內容產業;疑慮:產業扶助方式與資源分配標準、是否影響市場競爭受關注。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振興法的具體補助與適用範圍是後續審查重點。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4-26,2024-04-3
交付審查2024-04-26,2024-04-3
案由
本院委員陳培瑜、林楚茵等17人,有鑒於出版文化產業為國家文化與內容產業之命脈與根基,在當今資訊與市場全球化時代更可視為國力與國安問題,許多國家立法保護本國出版文化產業免於全球化高度競爭之威脅。然近二十年數位資訊平台崛起,不僅國內閱讀人口、時間大幅減少,本國內容文本也面臨全球化競爭,令人擔憂國內圖書出版市場趨於言論與文化單一化,同時也可能導致文化與內容產業發展受限。爰此,為保護本土文化、語言及言論多元性與獨立性,以建構具備獨立思考能力、文化底蘊充沛之公民社會,並保障本國文化內容產業豐厚之發展基礎,爰擬具「出版文化產業振興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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