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九條,將退伍除役軍官士官及遺族的退撫給與調整機制,改為與現役人員待遇調整同步。提案理由指現行依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才調整,難以反映通膨與物價變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使退伍軍人及遺族的退休給與隨現役人員待遇調整,提案方認為可較即時反映物價與經濟變化、維繫其生活。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退伍除役軍官士官及其遺族,並涉及國防與退撫財政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項並刪除第二項,將退撫給與調整機制改為與現役人員調整機制一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照顧退伍軍人晚年生活、因應通膨、落實國家照顧義務、符合服公職權保障;疑慮:可能增加退撫財政支出、與年金改革政策方向產生拉扯。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軍公教年金調整機制爭議大,建議同時參考年金改革相關修法脈絡再判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