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村文化保存及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為「眷村文化保存及發展條例草案」,主張以專法綜整現行散見各處的眷村文化保存規定,加強保存與發揚眷村文化資產。提案理由是眷村已成台灣多元文化重要資產,但現況日益衰頹。
能幫助到什麼
有助眷村文化資產獲得專法保護與系統化保存發展機制,回應文化保存團體的長期訴求。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眷村及其周邊居民、文化保存團體與相關文化、國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本案為新訂專法草案,原文未提供逐條對照)。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眷村具歷史文化價值、應以專法整合保存與發展;疑慮:與既有文資法規範圍是否重疊、保存經費與土地處理如何安排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新訂專法常涉與既有法規的分工,可關注主管機關與經費安排的後續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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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04-19,2024-04-2
交付審查2024-04-19,2024-04-2
案由
本院委員游顥、馬文君、楊瓊瓔等18人,鑑於政府機關及民間組織前為國軍、警察、教職員、公務員及其眷(遺)屬興建或配置宿舍所組成之村落,隨時間演進,眷村已成為臺灣文化及歷史重要之文化資產,眷村文化乃臺灣多元文化特色之一,深具歷史與文化特色,然眷村文化日益衰頹,雖有法令具備若干眷村文化保存之條文,但為有效保存眷村文化並發揚之,應予以綜整,並以專法規範,爰擬具「眷村文化保存及發展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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