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將私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的提撥費率,由現行本(年功)薪加一倍的百分之十二,調高到百分之十五。理由是私校教師工作性質與公立學校相同,主張比照112年公立學校新制(百分之十五),落實平等對待。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私立學校教職員每月撥入個人退撫專戶的金額增加,有助充實其退休儲蓄、拉近與公校教師的退休保障差距。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私立學校教職員,以及須分攤提撥的私校、學校儲金準備專戶與學校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本條例第八條,將退撫儲金提撥費率由本(年功)薪加一倍之百分之十二調高為百分之十五。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私校與公校教師同為教育人員,提撥率不應有別,符合平等原則並穩定退休保障;疑慮:私校提撥結構與公校不同(含學校與主管機關分攤),調高後的財源分擔與對學校營運壓力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同類私校提撥率調整另有委員版本(如2366),可一併對照各版分攤設計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