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高級中等教育法第2條及第58條,將自113年2月起實施的高中職免學費行政措施入法,並規定就學貸款免繳利息,同時把申請學貸的家庭年所得門檻從新臺幣120萬元放寬到150萬元。提案目的是減輕青年就學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免學費政策有法律依據更穩定,學貸免利息及放寬所得門檻,可讓更多家庭符合申貸資格並降低還款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高中職學生與家長、申請就學貸款的學生與家庭,以及教育與財政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第2條:將高中職免學費行政措施入法。第58條:明定就學貸款免繳利息,並將申貸家庭年所得標準由120萬元放寬為150萬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青年與家庭就學及還款負擔、把行政措施入法增加穩定性;疑慮:免利息與放寬資格對政府財政的長期影響需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免學費與學貸條件的修法,重點在適用門檻與財源,可關注實際補貼規模的說明。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4-19,2024-04-2
交付審查2024-04-19,2024-04-2
委員會審查2024-05-30
案由
本院委員徐欣瑩、羅廷瑋、游顥等17人,為推動青年政策,減輕青年就學負擔,應將高中職免納學費之行政措施入法,並且規定就學貸款應免繳利息、申請學貸資格放寬,爰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自113年2月起,教育部推行高中職學費全免,本次修正將此項行政措施入法。(第二條)
二、修正明定就學貸款免繳利息,並將申請就學貸款各種資格中,家庭年所得有關之標準,從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修正放寬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第五十八條)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高級中等教育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