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民進黨黨團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以推動國會改革為由。內容涵蓋保障立委質詢權、強化人事同意權、建構調查及文件調閱制度,以及完備黨團協商規範四大方向。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望明確立委行使質詢、人事同意、調查調閱等職權的程序規範,並使黨團協商有更清楚的依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立法委員、立法院運作、行政部門及被人事同意審查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涉及質詢權保障、人事同意權、調查及文件調閱制度與黨團協商規範等,具體條次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國會監督能量、健全人事同意與調查調閱制度有助國會改革;疑慮:調查權與調閱權的範圍若界定不清,可能引發與行政部門權限分際的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國會職權法案常有多黨不同版本,建議對照各版本對調查權與調閱權範圍的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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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04-09
交付審查2024-04-09
委員會審查2024-04-18
委員會審查2024-04-25
委員會審查2024-05-08
案由
本院民進黨黨團,為推動國會改革:一、保障立法委員質詢權。二、強化立法院人事同意權。三、建構立法院調查及文件調閱制度。四、完備黨團協商規範。爰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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