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素梅、牛煦庭等22位委員的「海洋保育法」版本,特色在強調結合台灣原住民族長期的海洋傳統知識與自然資源管理經驗,整合海域使用管理並保育復育海洋生物多樣性,落實長期養護目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將原住民族海洋傳統知識納入資源管理機制,對原住民族海域使用與保育參與提供制度空間。
主要影響對象
原住民族、沿海漁民、海洋產業使用者及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新制定專法,特色為強調原住民族海洋傳統知識體系與自然資源管理,具體條文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原住民族累積長期海洋管理經驗,納入專法有助永續與文化傳承;疑慮:傳統知識的法制化定位、與既有保護區管制及其他用海者的權責劃分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此版突顯原住民族視角,與其他版本併案時可比較各版對原民傳統領域與文化的處理方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牛煦庭等22人,為維護臺灣海洋自然資源,並結合臺灣原住民族六千年以上的海洋傳統知識體系,吸取原住民海洋文化對於自然資源管理的經驗,有效整合海洋區域使用管理、保育及復育海洋生物多樣性、促進海洋永續發展落實長期養護目標,爰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