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20860000

「遠洋漁業條例增訂第十四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三讀)
最新進度
2024-04-18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這是《遠洋漁業條例》增訂第十四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一的草案。針對被他國、國際漁業組織或經濟整合組織通報涉及非法、未報告或不受規範(IUU)漁撈的漁獲物或漁產品,明定不得進口,並授權主管機關公告管制品項與資訊,對不配合的國家或地區也可採取禁止進口措施。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減少來路不明的非法漁產進入我國市場,並強化我國在國際間打擊IUU漁撈的合作形象。對遵守規範的合法漁民與業者,可能降低被不公平競爭壓低利潤的壓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遠洋漁業漁船、漁獲物與漁產品進出口業者、相關貿易往來國家及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第十四條之一(被通報IUU之漁獲物/漁產品不得進口、由主管機關公告管制品項與資訊、對不合作國家或地區得採禁止進口措施)及第三十八條之一(相關配套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可遏止非法漁產流通、保護海洋資源永續、展現打擊IUU決心、維護合法業者公平競爭;疑慮:管制與認定標準的明確性、執行能量、以及對進口貿易與相關業者的衝擊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涉及進口管制的法案,建議一併留意後續主管機關公告的細則與認定清單。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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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委員會審查2024-04-11
委員會發文2024-04-18

案由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有鑑於非法漁撈行為會威脅海洋漁業資源永續利用、破壞海洋生態及海洋生物多樣性、衝擊各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的成效、造成不公平競爭、降低市場利潤,進而危害漁民生計,故增修《遠洋漁業條例》刻不容緩。爰擬具「遠洋漁業條例增訂第十四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以加強我國籍漁船及對出口業者之管理,並展現我國對打擊非法漁撈之決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為加強遏止被他國、國際漁業組織或其他經濟整合組織通報涉及非法、未報告或不受規範漁撈作業之漁獲物或漁產品之流通,爰明定該等貨物不得進口。
二、為使限制進口之特定漁獲物或漁產品具體明確,落實執行進口管制,爰明定漁獲物或漁產品之品項、載運或捕撈資訊,由主管機關公告。
三、為配合國際及與貿易相關國家共同合作打擊非法、未報告或不受規範漁撈作業,如有某國家或地區不與我國合作,或不配合國際組織之情形,我國主管機關得採取不得進口之措施。

提案人

連署人(20)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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