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要制定「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因應大型平台透過搜尋引擎免費使用新聞內容、卻獨占數位廣告收益的情形,建立新聞媒體與跨國平台的議價機制。提案基於「新聞有價」及「使用者付費」原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替資源相對弱勢的新聞媒體建立與跨國平台議價的管道,協助矯正雙方資源懸殊、爭取合理付費。
主要影響對象
新聞媒體業者、跨國數位平台、新聞閱聽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新制定的專法草案,非修正既有條文,採「議價」(非強制)模式;詳細條號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基於新聞有價與使用者付費、借鏡澳歐美經驗矯正資源懸殊;疑慮:議價成效是否足夠(相較強制議價)、付費是否流向新聞產製,以及平台反制風險。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屬議價(非強制)路線,建議與同屆強制議價、基金等版本對照,理解強制力與機制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03-22,2024-03-2
交付審查2024-03-22,2024-03-2
委員會審查2025-05-01
委員會審查2025-06-12
委員會審查2025-08-06
委員會審查2025-08-07
委員會發文2025-08-07
案由
本院委員林楚茵、黃捷等17人,因應數位平台快速興起,大型數位平台利用搜尋引擎使用新聞業者產製的新聞報導,毋庸付費即獲得巨額數位廣告收益,吸走大量數位廣告,瓦解新聞經營模式,長期下來破壞新聞媒體業經營環境,侵蝕民主社會的媒體生存權。又因新聞媒體與跨國平台巨擘之資源懸殊,乃借鏡澳、歐、美等國家立法經驗,並基於新聞有價及使用者付費原則,爰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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