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發展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林德福、羅明才、楊瓊瓔等20位委員提出的「青年發展基本法草案」(名稱用「青年發展」),指出兒童、長者、身心障礙皆有專法,唯獨缺少青年政策專法。草案主張把資源投注在15至35歲青年,搭配民間資源促進青年發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15至35歲青年提供專屬法源,引進政府與民間資源支持青年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15至35歲青年族群,以及相關中央與地方政府機關和民間資源提供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為新制定整部基本法草案,非修正既有法律;原文未提供逐條說明,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青年缺乏專法、應比照其他族群制定專法並投入資源;疑慮:基本法落實程度、年齡範圍劃定,以及與其他版本(名稱、內容)整合方式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本版本採「青年發展基本法」名稱並明定15至35歲,可與「青年基本法」各版本在名稱與年齡定義上的差異對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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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3-22,2024-03-2
交付審查2024-03-22,2024-03-2
委員會審查2024-05-09
委員會審查2025-03-13
委員會審查2025-08-14
委員會發文2025-08-27
案由
本院委員林德福、羅明才、楊瓊瓔等20人,有鑑於青年不僅僅代表國家的未來,更反映國家現在。各界不斷呼籲應重視青年,強調投資青年就是投資國家未來。相較於兒童、長者、身心障礙,皆有專法明定重要施政方向及內容,唯獨缺少「青年」政策專法,若沒有妥善考慮年輕人的未來,將導致國家陷入惡性循環。如今我國已進入高齡少子化社會,為重視青年主體性,政府也應將資源投注在15至35歲青年發展,本席等爰擬具「青年發展基本法草案」,讓青年能獲得政府資源支持,搭配民間資源引進,以促進青年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青年發展基本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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