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提出制定原住民族自治法,作為實行原住民族自治的法源。立意在依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憲法增修條文及原住民族基本法,尊重原住民族自治意願並保障其自主發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為原住民族自治建立法律基礎,有助保障原住民族的政治、經濟與文化自主權。
主要影響對象
原住民族及其族人,以及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制定原住民族自治法新法,規範原住民族自治之實行與相關制度;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原住民族自治、呼應國際宣言與原基法、保障原住民族自主發展;疑慮:自治權限、財源與既有行政體制的銜接須充分規劃。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原住民族自治為長期政策議題,可留意自治權限與財政設計等核心條文。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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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3-22,2024-03-2
交付審查2024-03-22,2024-03-2
案由
本院委員陳瑩、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鑒於原住民族自治已成為現今人權國家原住民族政策重要之一環,1986年《民主進步黨黨綱》即將「臺灣原住民族自治權」列為實現民主自由的法政秩序的基本原則;1999年《行動綱領》提出「設置臺灣原住民族自治區,以保障其政治、經濟、文化等自主權,2016年8月1日蔡英文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宣示建立原住民族的自治基礎,是政府原住民族政策目標。政府應依《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原住民族基本法》,制定《原住民族自治法》,尊重原住民族之自治意願,保障其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爰擬具「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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