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17010000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三讀)
最新進度
2024-04-17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吳宗憲等17人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參酌美國參議院諮詢同意權做法,主張對於民眾有顧慮或具爭議的部會首長等被提名人,於就任時進行調查聽證程序,以釐清疑慮。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讓國會在行使人事同意權或審查重要職務人選時,透過聽證程序更充分檢視被提名人。
主要影響對象
重要職務被提名人、各部會首長候選人,以及行使審查權的立法委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增訂對被提名人進行調查聽證程序的相關規定;原文未附逐條說明,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參酌美國參議院制度、強化人事審查、釐清爭議人選疑慮;疑慮:適用對象與憲法同意權範圍是否一致、聽證程序是否影響行政人事任命效率。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本案聚焦人事審查聽證,可與同期同意權、聽證相關修正案合併檢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03-22,2024-03-2
交付審查2024-03-22,2024-03-2
委員會審查2024-04-01
委員會審查2024-04-03
委員會審查2024-04-03
委員會審查2024-04-10
委員會審查2024-04-11
委員會審查2024-04-15
委員會發文2024-04-17
黨團協商2024-05-08
黨團協商2024-05-16

案由

本院委員吳宗憲等17人,有鑑於我國雖為雙首長制國家,然整體運作較類似於美國的總統制,而美國國會行使諮詢同意權即為其中之重要範例,除於副總統職務出缺時,總統補提名之新任副總統人選須分別經參、眾兩院之多數同意外,其餘總統對政府重要職務之提名案,均交由參議院行使同意權。我國則依據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之對象包括了司法院正副院長與大法官、考試院正副院長與考試委員、監察院正副院長、監察委員與審計部審計長等,雖職務性質與同意權行使理由與外國未必一致,但仍有參酌各先進國家憲政理念與行使作法之必要,尤其在各部會首長就任時,對於民眾有所顧慮及爭議對象,理應進行調查聽證程序,以釐清國人之疑慮,爰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下載 ›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及「看解析 ›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再生醫療製劑組織及細胞招募廣告刊播辦法」等18案,已逾立法看解析 ›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作業辦法」等3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4看解析 ›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再生醫療製劑供應來源及流向資料保存辦法」等6案,已逾立法院看解析 ›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條文案,經提本院第看解析 ›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電業登記規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