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等17人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針對國會行使人事同意權的程序,主張將過去被批評流於形式的審查方式改為實質審查,回應外界對人事同意權監督不足的批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使憲政機關與獨立機關重要人事的國會審查更具實質監督功能,減少形式化審查。
主要影響對象
須經立法院同意的憲政機關與獨立機關被提名人,以及行使同意權的立法委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與人事同意權行使相關之部分條文;原文未附逐條說明,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回應人民對國會改革期盼、落實同意權實質監督、避免淪為政治酬庸工具;疑慮:審查機制細節未明、可能延宕重要人事任命或成為政治攻防場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本案與同期多件人事同意權、聽證相關修正案性質相近,可一併比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