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16690000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三讀)
最新進度
2024-05-13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聚焦縣市議員公費助理補助上限8萬元的問題。提案指出以基本工資27,470元計算,且8萬元還含加班費與勞健保、勞退雇主負擔,縣市議員實際僅能聘約2位助理。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放寬聘用人數、明定加班費等勞基法費用由議會另行支應而不計入補助費,使補助費專用於薪資,並開放聘用部分工時人員,提升用人彈性。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縣市議員(直轄市部分比照)及其公費助理,以及相關地方議會。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六條:第一項增加可聘用人數上限;增訂第三項開放部分工時人員並限制其人數與薪資上限;修正第四項明定加班費等勞基法費用由議會支應且不列入補助費;增訂第五項加班費上限。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8萬元上限含雇主負擔形同壓縮用人、應使補助費專用於薪資;疑慮:增列經費的財政負擔、部分工時與加班費上限是否足以防範浮報。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特別著墨防弊設計,可比較各版本對加班費上限與部分工時規範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第六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看解析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擬撤回前提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看解析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看解析 ›
🔔 追蹤這個法案
留下 Email,這個法案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