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制定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主張現行高鐵僅及西部與部分延伸,東部宜蘭至花蓮、花蓮至台東、台東至屏東仍為缺口。提案以縮短城際距離、帶動花東經濟觀光、彌補東西部發展不均為由,主張由政府主導建構環島高鐵、形成全台一日生活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建立東部高鐵建設的特別法源與政府主導機制,花東及東部居民的對外交通與地方發展可望受益。
主要影響對象
花東及東部居民、交通建設主管機關、相關沿線環境與用地及全國納稅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新制定特別條例(草案),就環島高鐵之規劃、興建、經費與權責等另立專法;本筆原文未附逐條說明,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彌補東西部發展失衡、保障花東居民交通權益、建設成本將隨通膨上升宜及早推動;疑慮:龐大經費與財務可行性、東部地質與環境影響、運量是否足以支撐、與蘇花改等既有計畫的整合。
政治雷達小叮嚀
重大交通特別條例牽涉預算與環評,可關注可行性研究、經費估算與環境評估進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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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交通兩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委員會審查2024-04-01
委員會發文2024-04-01
黨團協商2024-05-09
黨團協商2024-05-13
黨團協商2024-05-16
案由
本院委員傅崐萁、韓國瑜、江啟臣、洪孟楷、林思銘、徐欣瑩、鄭天財Sra Kacaw、蘇清泉等53人,有鑑於臺灣東部日益增加的城際運輸需求,高速鐵路建設發展將使城際間之距離拉近,環島高速鐵路將使臺灣從北到南、從西到東成為一日生活圈,將帶動地方經濟、產業、觀光的各項發展。臺灣島僅3.6萬平方公里,環島一周長度約939.5公里,臺灣已晉升已開發國家之列,完善的軌道建設環島高速鐵路網早晚須建設,近年通貨膨脹嚴重,許多建設「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經查,交通部於民國76年辦理「臺灣西部走廊高速鐵路可行性研究」,79年奉行政院核定「臺灣南北高速鐵路建設計畫」,臺灣高速鐵路的籌建進入執行階段,而辦理方式也由政府逐年編列預算改為民間投資參與興建並於特許期限過後無償交還中華民國政府經營,台灣高鐵於民國88年3月動工,並於95年12月24日完工通車,96年1月5日開始營運至112年為止,年運量高達7,308萬人次,平均每天高於20萬人次,時速最高300公里。使得高速鐵路成為臺灣城際運輸的新潮流。而台灣高鐵由最初建設的臺北、板橋、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左營等8站營運,因應地方發展需求104年陸續增設苗栗、彰化及雲林3站,105年又延伸至南港。108年9月27日,交通部拍板高鐵延伸到屏東六塊厝站;110年12月19日交通部再度定案高鐵延伸宜蘭新站共構,最快114年動工、125年完工。然臺灣島僅剩宜蘭至花蓮、花蓮至臺東及臺東至屏東之東部最後一哩路,即可完成環島高速鐵路,中央政府不應讓東、西部發展不均,應更重視花東地區鄉親行的安全及權益,爰擬具「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期由政府主導,完善建構花東地區全面性公共大眾運輸交通建設,建構全臺一日生活圈,以彌補區域發展不均之問題。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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