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族群歧視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黃仁等17人提案制定「反族群歧視法」。主張為促進族群相互尊重、防止對特定族群的霸凌與歧視,並呼應我國1966年簽署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制定專法表明反歧視立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族群歧視行為提供明確的法律規範與救濟依據,宣示國家反對種族與族群歧視的立場。
主要影響對象
各族群民眾(含原住民、新住民等)、可能涉及歧視言行的個人與單位、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新制定草案,原文未附條文要點,立法目的為防止族群歧視與霸凌、呼應國際公約;詳細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國際公約、保障族群尊嚴、防止歧視霸凌;疑慮:歧視認定標準、與言論自由的衡平、執行與裁罰機制如何設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反歧視專法的關鍵在「定義」與「罰則」,可留意條文如何界定歧視行為與救濟方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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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案由
本院委員黃仁等17人,為保障族群與族群間均可相互尊重、共存共榮,防止惡意霸凌及歧視特定族群,爰擬具「反族群歧視法草案」,以符我國於1966年3月31日所簽署「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表明我國反對種族歧視之立場。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反族群歧視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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