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放寬僑外生留臺申請永久居留的折抵條件,將原須符合的居留要求放寬為取得學位、符合修業年限並留臺從事專業工作者,其在學期間均得折抵連續居留期間。理由為因應少子化與各國攬才競爭。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在臺就學的僑外碩、博士及學士畢業生更易折抵永久居留年限,強化留臺從事專業工作的誘因。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在臺就學的僑外畢業生、聘用單位與移民、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四條,將僑外生在學取得學位、符合修業年限並留臺工作者之在學期間納入永久居留連續居留期間折抵;詳細折抵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對標德、日、韓等國放寬移民法規以強化攬才、留住在台培養人才;疑慮:折抵範圍放寬的尺度、對本地就業與資源配置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多版本修同一條時,可比較各版「折抵誰、折抵多久」的差異,更能看懂協商空間。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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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委員會審查2024-05-22
委員會審查2024-06-17
委員會發文2024-06-17
黨團協商2024-06-27
案由
本院委員羅美玲等20人,為強化吸引僑外碩士、博士畢業生留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爰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世界許多主要國家如德國、紐西蘭、日本、加拿大、南韓等,均面臨少子化壓力,故逐步放寬移民法規與政策,以加強攬才誘因;另COVID-19疫情解封後,各國為彌補疫情期間勞動力流動停滯問題,均加大延攬勞動力。
二、台灣的少子化問題為世界各國中最為嚴重者,同時又面臨各國攬才競爭,亟需透過移民法規鬆綁以強化台灣攬才誘因,故針對僑外生在我國就學者,放寬為取得學位、符合修業年限規定,並留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者,均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期間。
提案人
連署人(19)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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