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九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九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五十條:將臨時提案處理時間由下午五時至六時提前至一時至二時、廢除「國是論壇」制度,並要求秘密會議出列席人員切結保密並禁止攜帶通訊產品入內。理由認為國是論壇已難彰顯設置目的且恐延宕議案,臨時提案時效緊迫需提前處理。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時效緊迫的臨時提案保留召開黨團協商的時間,並透過廢除國是論壇與強化秘密會議保密,提升議事效率與機密防護。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全體立法委員、黨團、立法院議事運作與秘密會議出列席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九條(臨時提案處理時間提前至下午一時至二時)、第二十二條(廢除國是論壇制度)、第五十條(秘密會議出列席人員切結保密並禁止攜帶通訊產品)。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國是論壇漸失意義且恐延宕議案,提前臨時提案與強化保密有助議事;疑慮:廢除國是論壇可能減少委員公開發言與揭弊管道,須權衡。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是議事程序修法,與本批多數兒少性剝削案性質不同,請分開檢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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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03-01,2024-03-0
交付審查2024-03-01,2024-03-0
委員會審查2024-04-10
委員會審查2024-04-11
委員會審查2024-04-22
委員會審查2024-04-25
委員會審查2024-05-06
案由
本院委員賴瑞隆、邱志偉、黃捷等16人,鑒於大眾及網路媒體已蔚為主流,本院行之有年之「國是論壇」已難彰顯當初設置之目的,反恐延宕議案處理,實無存續必要,應予檢討廢除。此外,本院委員所提臨時提案,常具重大或時效緊迫之性質,如遇需依法召開黨團協商會議之情況,恐已無協商時間,應予提前;其次,參加秘密會議之出列席人員應切結保密協議並禁止攜帶任何通訊產品入內,以降低洩密疑慮。爰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九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立法委員職權得提起之各項議案,以臨時提案為之者,多為重大民生議題或時效急迫之事項,更需即時反映予行政機關處理者。依現行制度,臨時提案最遲應於會議當天上午十時前提送院會,並於當次會議下午五時至六時處理之,如係具有時效性之重要提案,會議主席欲依法召開黨團協商會議,恐窒礙難行。為充分運用時間,立法院院會處理臨時提案時間應提前至下午一時至二時。(第九條)
二、立法院議事規則中,設置國是論壇原本是提供委員更多發言機會,以監督行政部門施政,並透過此種較不拘形式與發言方式的管道,提供委員發表政策與揭露時弊,甚至進一步形成公共輿論的機會。然而,近年來立法院已無強行通過法案案例,加上朝野協商機制已臻成熟,國是論壇制度漸失去當初設置意義,甚至部分委員濫用言論免責權,發言內容與政策辯論及議事主旨無關,導致立法院正常議案討論、議決時間浪費,故提案取消國是論壇制度。(第二十二條)
三、立法院各項秘密會議攸關國防、外交等國家機密事項,故參加人員均應有切結保密協議之義務,其次,出席秘密會議之人員應禁止攜帶任何通訊產品進入會議室。(第五十條)
提案人
連署人(13)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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