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發展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訂定「再生醫療發展法」,針對以細胞、基因技術治療病患的再生醫療,建立發展與管理架構。提案理由是再生醫療療效突破傳統藥物、國際已有臨床應用,現行多以醫療法、藥事法等管理,缺乏專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再生醫療的發展與應用提供法律基礎,並在保障病人權益前提下促進產業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罹患重症的病人、再生醫療與生技產業、醫療機構及衛生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新訂專法草案,全案為新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再生醫療療效受國際重視、應立專法促進發展並保障病人;疑慮:發展與安全管控的平衡、療效與風險揭露等公開論點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再生醫療製劑」相關草案常需配套審查,建議併同關注兩者如何分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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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2-23,2024-02-2
交付審查2024-02-23,2024-02-2
委員會審查2024-04-10
委員會審查2024-05-08
委員會審查2024-05-09
委員會發文2024-05-13
案由
本院委員謝衣鳯、蘇清泉等19人,再生醫療係指利用細胞、基因的技術治療病患。細胞治療是將加工後人類細胞導入病人體內,使病人生長出所需細胞,或消滅病人體內病變細胞,可達成當前化學藥品或生物製劑無法實現的療效。由於細胞治療具有突破傳統藥物的療效,因此受到各國產業界及病人重視。國際上已有癌症免疫細胞治療,於臨床提供癌末病患選擇,國人罹病為求更長時間之預後則遠赴國外求醫,而衛福部目前仍以「醫療法」、「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及「藥事法」為基礎之管理再生醫療。為保障病人權益,促進再生醫療發展,爰擬具「再生醫療發展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再生醫療發展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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